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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寧軍人轉業(yè)落戶辦理條件
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并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,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親屬、婚姻狀況等。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。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南寧軍人轉業(yè)落戶辦理條件相關內容,僅供參考,希望能夠幫助大家!
(1)申請入戶人填寫《回原籍戶口遷移申請表》。
。2)申請入戶人軍人身份證編碼登記表或軍人身份證。
(3)軍人轉業(yè)申報戶口證明。
(4)在原籍地遷出的戶籍檔案資料(由原籍地派出所出具)。
。5)《報到通知書》(區(qū)軍轉辦出具)。
。6)合法穩(wěn)定住所(含租賃)證明材料:
1、屬商品住房、經濟適用住房的,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,或不動產權證,或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及契稅完稅證。
2、屬自建房的,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,或不動產權證,或國有土地使用證,或集體土地使用證,或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,或建房開工證,或有關部門頒發(fā)的房契或地契,或城建、規(guī)劃、國土、鄉(xiāng)鎮(zhèn)土地管理等部門簽發(fā)的準建證明,或村(居)委會出具的房屋權屬證明。
3、屬集資建房、市場運作建房、單位住房的,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,或不動產權證,或與單位簽訂的購房協議,或單位分房證明。
4、屬購買二手房、拍賣房屋的,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,或不動產權證。
5、屬租賃單位公有住房等公共租賃住房的,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》和單位同意遷入證明(二次租賃的,原承租人應當遷出后方可辦理新承租人遷入)。
6、屬個人租住的保障性住房、政策性住房、直管公房的,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租住證明材料(二次租賃的,原承租人應當遷出后方可辦理新承租人遷入)。
7、屬租賃私有住房的,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》和房主的申請報告、住房產權權屬證明及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(二次租賃的,原承租人應當遷出后方可辦理新承租人遷入)。
8、屬投靠本市親屬(含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居住要求入戶的,提供戶主的申請報告、住房產權權屬證明、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及投靠人與戶主的親屬關系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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